中心实行廉政承诺与廉政保证金制度
为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和作风建设,招投标中心实行廉政承诺与廉政保证金制度。全体工作人员签写廉洁自律承诺保证书,承诺坚决贯彻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,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,保证没有任何违纪违法事项发生。保证书集中统一交由中心办公室存档备查。同时工作人员交纳廉政保证金,在年度内如有违反廉洁自律承诺,受到检举、投诉、举报,经查证一次属实的,没收全部保证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