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盱眙县招投标管理中心口腔综合治疗仪、消毒柜询价采购报价表
(旧铺卫生院)(三次)
(编号: XYZCX 201153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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项目
名称 |
数量 |
采购货物品牌型号及其相关配置 |
限价 |
投标报价 |
是否
响应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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口腔综合治疗仪 |
1台 |
要求:投标人写清品牌、性能、技术参数,提供彩页、当年销售用户名单。
联系 电话:1395235836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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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5万元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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消 毒 柜 |
1台 |
0.3万元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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报价总计 |
(大写人民币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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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写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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报价须知(请报价人务必认真阅读):
1、报价人参加本次招投标活动应当具备《政府采购法》第22条规定条件。地址:盱眙县招投标中心,联系电话: 0517-88223719
2、报价截止时间:2011年10月08日上午11:00(北京时间),截止时间后,采购中心将拒绝报价人的报价。
3、报价地点:盱眙县招投标中心。
4、此报价表务请密封交县招投标中心。
5、报价人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全新的、未使用过的原厂原包装合格产品,并经采购方现场验货,和参与装机。
6、上述货物所有价格须用人民币,金额单位万元表示,报价人所报价格应包括运输、安装、调试等所有费用。
7、根据采购人要求,成交人必须在合同签订见证后3 日内供货、安装调试完毕。
8、成交供应商在成交后3日内(节假日除外)须与采购人签订合同, 如未在规定时间内与采购人联系签订合同,采购中心将对其做出相应处罚。超过3日不签订合同不供货的取消中标资格。
9、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招投标中心交纳千分之四交易费。
10、供应商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、机构代码证、税务登记证、产品注册证、法人身份证明、(复印件加盖公章)授权委托书原件。2011年第一次参加询价投标的供应商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、机构代码证、税务登记证、产品注册证审核原件后开取中标通知书。
11、成交后成交供应商向招投标中心递交1000元履约保证金。
定标要求:本次询价以满足使用的为定标原则,在满足使用的情况下配置和技术参数相等低价中标、同品牌型号低价中标。同时中标价格必须是本市最低价,如在公示期间投拆中标价格与实际销售价格不符时取消中标单位。
报价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:
报价单位详细地址
固定电话::
时间: 年 月 日 |